2016-08-25
8月24日下午,银监会正式发布四部委联合起草的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明确了借款上限、第三方存管、不得设立资金池等规定。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、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方案进行了解读。他指出,《办法》对网贷机构的定位更加清晰,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解决了身份定位问题,即是信息中介、不是信用中介。此次正式文件解决了业务定位问题:普惠金融、小额分散,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“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”的监管思路,在设定业务金额上限的条件下,为行业创新扩大了空间,包括不禁止关联交易、不限制自动投标、允许非跨界融资性质的债权转让等。
同时,银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分工合作的“双负责”的管理模式,充分考虑到网贷平台经营的跨区域性,由于网贷平台经营的跨区域性,及经营地址经常和注册地址不一致,必须由银监会牵起头来,地方金融部门是搞不定的。但地方金融部门要负责网贷机构的监管,即谁放的口子大,允许批“互联网金融”,谁就要负责到底。大家齐抓共管,更有利于行业健康的监管。
《办法》还进一步解明确了“备案登记”的难题,包括其条件、流程等,简化了程序,使之实现从“无监管”到“有监管”的无缝转化。
此外,对投资者的保护大大加强,要求网贷机构以醒目方式提示出借人投资风险和禁止性行为、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,同时也对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划定应履行的义务,表明除了借款人监管外,出借人的监管,特别是洗钱,也将是监管的重点。
值得注意的是,整改时间紧、任务重,以前是18个月完成资金存管,现在12个月既要实现资金存管,又要规范借款额度,对行业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。
来源:中国证券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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